1、解读:本条规定了《数据安全法》的适用范围。范围包括两个部分,第一个为最直观的地域范围,即中国境内与境外之区分;第二个为对象范围,即本法所规制的为数据的处理活动,是一种“行为”。
2、《数据安全法》第二条明确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,适用本法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,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或者公民、组织合法权益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3、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。发生数据安全事件,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,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,防止危害扩大,消除安全隐患,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第二十三条 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。
第二条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,适用本法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,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或者公民、组织合法权益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解读:表明我国数据安全法属于长臂管辖,境外组织触犯本法同样要追责。
《数据安全法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,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或者公民、组织合法权益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《数据安全法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,适用本法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第二条规定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,适用本法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,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或者公民、组织合法权益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解读:本条规定了《数据安全法》的适用范围。
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,适用本法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第六条规定:各地区、各部门对本地区、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。
促进数据开发利用,保护个人、组织的合法权益,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和发展利益,制定本法。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,适用本法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,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或者公民、组织合法权益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,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,保障数据安全。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,应当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,履行上述数据安全保护义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第四章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第二十七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,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,保障数据安全。
第二十七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,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,保障数据安全。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,应当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,履行上述数据安全保护义务。
第六条 各地区、各部门对本地区、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。 工业、电信、交通、金融、自然资源、卫生健康、教育、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、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。 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。
进行数据处理活动时,必须依照法律和法规,建立并实施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。组织应当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,并采取适当的技术和其他必要措施,以确保数据安全。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这些要求。 在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数据处理活动时,应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,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。